很多客戶在諮詢前,通常會詢問律師費用多少?其實每個案件的繁雜程度不一,很難一概而論,在律師不能確切掌握案件以前,是無法進行估價的。我們都知道,一分錢、一分貨,倘若您的案件卻無比複雜,而律師只是按一般的收費標準向您報價,這樣恐怕很難放心將案件交給律師。所以,筆者建議在向律師諮詢前,可先詢問是否及如何收取諮詢費用,諮詢完畢後,若有意委託律師時,再詢問律師的計費方式,讓律師取得合理的報價,才可以期待得到相應的服務品質。
一般來說,委任律師收費方式大致可分為:
審級計酬
按件計酬
按時計酬
成功報酬(後酬)
其他費用
審級計酬:以一個程序或一個審級為單位的計酬方式;如委任律師提起民事一審訴訟,則所約定的律師酬金,包含整個一審程序;
按件計酬:以一個委託事務為單任的計酬方式;有些案件或許只要請律師代擬或代發存證信函、律師函,或委託律師撰擬書狀,類似這樣的案件,通常會採用這樣的計費方式。
按時計酬:任何案件都可以和律師約定,按律師服務的時間,按時計費。
成報報酬:通常訴訟標的金額較大的案件,律師會和當事人約定在勝訴後,按勝訴金額的一定比例計費。但並非每個案件都可以約定成功報酬,如家事、刑事、少年案件,即不得約定成功報酬。
其他費用:如超庭費(律師出庭超過一定次數,需另外計費)、或因辦理訴訟所必要支出的費用(如影印費、交通費)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以上各種計費方式,都有可能包裏成一個計費方式,端視律師如何與客戶之間進行約定。
付費時點:除了後酬以外,律師費通常是委任契約成立後給付,有的律師甚至會與客戶約定,在客戶給付報酬前,律師無服務的義務。
您有委任過律師嗎?您的律師是如何向您收費的呢?歡迎留言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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